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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自考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4/23 打印本页

一、办理毕业工作

报名、上交材料时间:518-525

核对信息时间:61-3(具体时间待定)。

1、办理毕业条件:按照考试计划取得全部科目的合格成绩,并且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本科考生须办理专接本手续,有免考科目的必须办理免考手续),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方可办理毕业。(注:办理毕业后,将不允许再报考学位,请需要学位证的同学,在学位考试合格后,办理毕业)

2、考生要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在规定地方贴上:近期蓝底二寸照片。其中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准确,登记表上的两个必须填全。填表日期和盖章日期统一为2015620《毕业生登记表》必须考生本人填写,其他人代写影响办理毕业,后果自负。

3根据教育部教字[2001]l4号文件和国家考办教考试办函[2003]16号文件规定,2004年起启用国家考办统一印制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因此,确认签字后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出现错误,办理毕业证书后不能更正。

4、上交材料:

蓝底2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各1张,《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打印流程见注释,单科合格证或成绩单(打印地址在,崇山路绿洲宾馆1楼,每周一带准考证、身份证,80元可以打印)及认定免考合格证,有转考的同学,需提供转考单。

自考本科毕业考生需要上交前置学历证明:

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出具单位辽宁省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联系电话: 024-26901801   024-26901808  024-26901814

凡是在2014年以后申请学历认定的考生只需上交学历认定合格证书。

5辽宁省招考办在审查本科毕业生时,将利用国家“学信网”核查毕业生的前置学历(即考前专科以上学历),没有通过核查的,将不准予自考本科毕业。

6、领取毕业证时间201591之后。

二、报考工作:

   实践环节报考时间(包含毕业论文):518—525

理论科目报考时间:615619

注:需提供准考证号码,允许他人代报(出现任何问题、考生本人负责),201510月考试计划可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查询。

三、办理学历审查及课程顶替工作:

1、              时间:615619

2、              所需证件: 1)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一张

                 2)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

另外,上交专科毕业证的同学同时上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点击下载:学信网打印注册备案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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