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为使“十佳教师”的评选工作更有序、更合理、更公平的进行,特制订此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各教学单位的教师均可参加十佳教师的评选。
1、 教龄二年以上(含二年)。
2、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讲授课程二门以
上(含二门),教师二年的授课课时累计达到816学时,系主任二年的授课课时累计达到544学时。
3、 未出现较大教学事故(以学院教学事故等级认定为依据)。
二、评选的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共七项,满分为100分。其中:听课(55分)、授课计划(5分)、教案(10分)、课件(10分)、学生评教(10分)、科研成果(5分)和个人陈述(5分)。评选时间为
(一)听课部分(55分)
1、听课小组
组 长:董桂红、赵晓丹
成 员:刘凤娟、翟丹、许铁吉、曾凡海、蔡学平、王凯、姜颖、李长久、孙依菲、杨季红、孙立阳、李德良
2、听课要求
(1)随堂听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听课时间。
(2)被听课教师的授课进度应与授课计划相符,否则一票否决。
3、评分标准:参照《2011-2012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
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附后)。
(二)授课计划部分(5分)
1、授课计划评选小组
组 长:蔡学平
成 员:宋蓓蓓、侯静、厉丽、曹英梅、王天野、王晓雨、刘小松、
2、评选要求:与所听课程、教案相符。
3、评分标准:参照《2011-2012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授课计划考核表》(附后)。
(三)教案部分(10分)
1、教案评选小组
组 长:孙依菲
成 员:陶海花、陶爽、卢明慧、崔冰冰、佟娟、王晓娜、王丽娜、
2、评选要求:与所听课程、授课计划相符。
3、评分标准:参照《2011-2012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教案考核表》(附后)。
(四)课件部分(10分)
1、课件评选小组
组 长:李长久
成 员:孙沫、赵永欢、张馨悦、李娜、张岩、杨新晶、孙吉、纪澎、杨雪
2、评选要求: 2010-2011学年讲授课程使用的课件。
3、评分标准:参照《2011-2012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课件考核表》(附后)。
(五)学生评教部分(10分)
1、学生评教组织:由教务处组织学生随堂进行评教。
2、评分标准:参照《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学生用)》(附后)。
(六)科研成果部分(5分)
1、科研成果评选小组
组 长:姜颖
成 员:张晓淼、侯静、曹舒、梁爽、张洁、齐淼、王婷婷、魏爽、李钰皓、尚红
2、评分标准:参照《2011-2012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科研成果考核表》(附后)。
(七)个人陈述部分(5分)
1、个人陈述评选小组
组 长:王凯
成 员:刘凤娟、翟丹、董桂红、许铁吉、曾凡海、蔡学平、王凯、姜颖、李长久、孙依菲、杨季红、孙立阳、李德良
2、个人陈述评选要求:全体无课教师(包括双肩挑教师)参加。
3、评分标准:参照《2011-2012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个人陈述考核表》(附后)。
三、评选程序
1、教务处依据各教学单位的教师数量,按比例分配参评名额,四舍五入。
2、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推荐本部门候选教师,并于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参评教师名单,按评选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4、教务处根据评分情况计算候选人的总分,前十名教师获得“十佳教师”称号,并于六月二十日公布结果,结果公示三天。
教 务 处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