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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4/4/8 打印本页

教学仪器设备是我院重要的教学、实训设施,为了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使之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管理

1.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要贯彻“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系级使用,系级维护,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2.教学仪器设备由设备科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安排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专人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有效。设备科与各使用部门签订保管、维护、使用责任状。

3.设备科建立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帐,各使用部门建立部门教学仪器设备帐,同时标明设备存放地点、管理人。年末进行教学仪器设备盘点,并与物管科核对,保证帐物相符。

4.各使用部门应按要求定期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清查。

5.各级管理部门应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防火、防潮、防尘、防热、防震等工作。

6.借用教学仪器设备,必须填写借用单,经借用单位负责人及教务处处长签字后方可外借,收回时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影响使用应及时上报。

7.未经院领导批准,教学仪器设备禁止非教学使用、外借、私用。

二、设备维修

1.教学设备科负责全院教学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

2.设备科统一编制学年教学仪器设备维修预算。每学年各使用部门根据教学仪器设备运转情况编制维修预算报设备科,设备科汇总后报财务处。

3.各级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由使用单位及时找有关部门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可用状态,保证教学的需要。

4.确需外委维修的设备,报设备科,由设备科请示批准后,选择信誉好的专业单位进行维修。

5.各级管理部门应做好教学仪器设备备品、备件的保管和使用情况的登记工作。

6.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等需要时,使用部门应向学院设备科提出,由设备科办理。

三、设备购买论证及设备使用培训

1.设备购买论证程序:经批准后,使用部门提出需要购买教学仪器设备申请报告,提交设备科,设备科提出意见,提交院招标领导小组,由院招标领导小组确定购买单位。

2.购买后厂家安装时,设备科和使用部门有专人跟随,设备科收齐设备资料存档,监督安装质量,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部门人员学习使用方法及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四、设备调配及使用人员变更

1.设备调配由设备科负责,部门需要使用院内闲置设备,向设备科提出申请,由设备科协调后进行调配,并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2.各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使用人员若有变更,应报设备科备案。

五、设备损坏责任

1.使用部门应认真执行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允许禁止其他人员操作或改动。

2.使用单位应做好教学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出现问题落实到人,发生重大故障或丢失等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并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材料。                             

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学院将追究当事人责任,找不到当事人的由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

六、设备报废手续

对自然磨损,过期不能维修的设备按学院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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