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办法》,为使2015-2016学年“十佳教师”评选工作更有序、更合理、更公平,特制订此评选方案。
一、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2016年6月29日。
二、评选的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共十项,满分为100分。其中:技能教学效果及一般授课效果(25分)、教案及授课计划(10分)、毕业设计评阅(5分)、课件(5分)、学生评教(5分)、科研成果(10分)、创新创业(15分)、工作室成果(15分)、技能培训效果(5分)、教学经验(5分)。教案、授课计划、讲授课程、课件和工作室成果内容须统一。
(一)技能教学效果、一般授课效果考核(共25分)
技能教学效果、一般授课效果考核通过听课形式完成。
1、听课小组
组 长:董桂红
成 员:刘凤娟、翟丹、各系(部)主任
2、听课要求: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听课时间,集中听课,听课时间为1课时。
3、评分标准:参照《2015-2016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2015-2016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技能教学质量考核表》(附后)。
(二)教案及授课计划考核(10分)
1、教案及授课计划评选小组
组 长:蔡学平
成 员:各系一名教师代表
2、评分标准:参照《2015-2016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授课计划考核表》、《2015-2016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教案考核表》(附后)。
(三)毕业设计评阅考核(5分)
1、毕业设计评阅小组
组 长:张岩
成 员:各系一名教师代表
2、评选要求:与本学年毕业设计相符。
3、评分标准:参照《2015-2016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毕业设计评阅考核表》(附后)。
(四)课件考核(5分)
1、课件评选小组
组 长:王凯、纪澎
成 员:各系一名教师代表
2、评选要求: 2015-2016学年讲授课程使用的课件。
3、评分标准:参照《2015-2016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课件考核表》(附后)。
(五)学生评教考核(5分)
1、学生评教组织:由教务处组织学生随堂进行评教。
2、评分标准:参照《辽宁广告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学生用)》(附后)。
(六)科研成果考核(10分)
1、科研成果评选小组
组 长:姜颖
成 员:各系一名教师代表
2、评分标准:参照《2015-2016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科研成果考核表》(附后)。
(七)创新创业考核(15分)
1、创新创业评选小组
组 长:吕艳丽
成 员:刘凤娟、翟丹、董桂红、各系(部)主任、相关系一名学生代表
2、评选要求:创新创业通过陈述形式完成。陈述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全体无课教师参加。
3、评分标准:参照《2015-2016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创新创业考核表》(附后)。
(八)工作室成果考核(15分)
1、工作室成果评选小组
组 长:赵亚君
成 员:各系一名教师代表
2、评分标准:参照《2015-2016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工作室考核表》(附后)。
(九)技能培训效果考核(5分)
以寒假技能考核验收评分为依据。
(十)教学经验考核(5分)
1、教学经验评选小组
组 长:杨季红
成 员:刘凤娟、翟丹、董桂红、各系(部)主任
2、评选要求:教学经验通过陈述形式完成。陈述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全体无课教师参加。
3、评分标准:参照《2015-2016学年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十佳教师”评选教学经验考核表》(附后)。
三、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本部门候选教师,并于2016年5月20日之前将推荐人选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参评教师名单,按评选考核内容进行考评。
3、教务处根据评分情况计算候选人的总分,前十名教师获得“十佳教师”称号,并于6月27日公布结果,结果公示三天。
四、奖励制度
1、荣获2015-2016学年“十佳教师”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2、荣获2015-2016学年“十佳教师”称号的,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优先推荐。
教 务 处
二O一六年五月十日